律师档案
刘玉先
刘玉先律师
北京 顺义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玉先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什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5 03:22)     点击:196

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什么?

1)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3条第3款规定,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2)我国《继承法》第8条规定: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刘玉先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房产纠纷  拆迁安置  公司法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玉先律师,刘玉先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玉先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1061544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玉先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顺义区律师 | 顺义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玉先律师主页,您是第26752位访客